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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危險房屋管理辦法3月施行 低收入傢庭可申補助

??何為危險房屋

??根據《辦法》,危險房屋是指依法登記或者依法建設並交付使用,結構發生嚴重損壞或者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使用安全的房屋。

??相關政策

??危險房屋的治理費用由房屋所有人承擔。

??天津低收入傢庭承擔治理危險房屋費用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危險房屋修繕、加固以及臨時安置補助。

??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為加強危險房屋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天津出臺《天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3月1日起實施。天津低收入傢庭承擔治理危險房屋費用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危險房屋修繕、加固以及臨時安置補助。

??根據《辦法》,危險房屋是指依法登記或者依法建設並交付使用,結構發生嚴重損壞或者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使用安全的房屋。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委托房屋車貸推薦安全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確定房屋的安全狀況: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承重結構開裂、變形的;地基不均勻沉降的;因自然災害或者事故災難可能導致承重結構損壞的;其他依法應當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房屋所有人未按照前款規定委托進行房屋安全鑒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辦法》規定,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按照國傢和天津有關規定、規范和標準對房屋進行查勘、檢測、鑒定,及時向委托人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並對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出具虛假鑒定報告的,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經房屋安全鑒定確認為危險房屋的,鑒定報告應當提出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體拆除的處理建議。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在鑒天母信貸借款定報告作出後三日內通知鑒定委托人,同時報告房屋所在區縣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危險房屋存在倒塌危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在鑒定報告作出後24小時內通知並報告。

??《辦法》規定,房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缺陷的,建設、施工等單位應當依法或者根據合同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需要整體拆除的單體危險房屋,具有合法權屬證明的可以按照原占地面積、原建設規模、原建築高度進行恢復性重建。危險房屋進行重建應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依照本辦法進行重建的,不再繳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需要增容的,按照城市基礎設施配套有關規定執行。

??危險房屋的治理費用由房屋所有人承擔。危險房屋屬於區分所有權建築物的,專有部分的治理費用由區分所有人承擔;共有部分的治理費用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的規定分攤,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學校、幼兒園、醫院、場館、公共娛樂場所等公共建築的房屋所有人進行房屋安全檢查。承擔危險房屋治理責任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及時治理危險房屋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進行治理,逾期不對學校、幼兒園、醫院、場館、公共娛樂場所等公共建築治理的,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

新聞來源http://tj.house.sina.com.cn/news/2015-01-05/083459576651986882207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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